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经商标局驳回的原商标注册申请人 申请时限:从接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
1、原异议人应在收到商标不注册的答辩通知书和商标不注册的复印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向商标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的证据资料。原异议人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第五十四条有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