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方法如下: 1、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的,由实施人承担责任; 2、找不到具体加害人的,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人的追责; 3、由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者应该是: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所以受害者可以根据这个进行确定赔偿。
1、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 2、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