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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
婚前男方首付,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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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及结婚之前还贷的部分,属于婚前财产;结婚之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没有约定,离婚时对方可要求分割部分。夫妻双方可就夫妻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即可以约定婚后还贷部分今后亦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样的约定,可以请律师或证人见证,也可以进行公证,当然也可以不进行见证与公证。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是这样的,家人为你购买婚房,请保存好家人付款的凭据,这是一,之后还贷的部分应该来说将来离婚时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哪怕男方没有出一分钱,所以你看是否可以将婚房登记在你一人的名下,如果要登记在2个人的名下,我个人认为哪怕你保留了还贷都是你还的证据,法官也不一定会判令房子全部归你,因为可以这样理解,你们婚后你赚的钱用来还贷了,老公的钱用来生活支出了,大家赚的钱都为了整个家庭的支出,只是支出的方向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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