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工伤仲裁期间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判决结果,不给予工伤补偿的话,应该才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或保全的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1条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仲裁委应将其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案件的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或者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财产保全,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仲裁机构在受理当事人仲裁申请后,尚未对案件作出裁决前,为防止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将来的裁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经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的标的物采取一定强制措施的程序。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