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239条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界定标准 1、此罪彼罪 1、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定。(1)抢劫罪是当场向被害人施暴,也可以是绑架行为,并直接向被害人劫取财物,而绑架罪却是向第三人勒索财物;(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成为抢劫罪的主体,但不能成为绑架罪的主体。 2、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定。(1)前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的犯罪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2)客观方面,前者表现为对被害人公开或半公开的扣押等行为以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后者表现为不仅有对被害人的劫持控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有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 3、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定。1、前者为财产犯罪的一种,后者为人身权利犯罪的一种。2、前者以将要对被害人实施的侵害相威胁,后者是以绑架人质,杀害、伤害人质相威胁。3、前者是威胁被害人,要被害人交出财物,后者是以杀害、伤害人质,逼人质亲友交出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如何认定绑架罪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一、绑架罪如何量刑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因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与处理,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应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二、绑架罪的认定注意什么注意以下几点:(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至少有过失的罪过,如果被绑架人的死亡与绑架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该死亡对于行为人而言是意外事件。如,被害人自己吸烟引起火灾被烧死,不能要求绑架分子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再如,被绑架人的亲属因精神受到打击而自杀死亡的,也不包括在绑架“致人死亡”内。(2)杀害被绑架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死被害人的情形:该杀害行为本质上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但在这里,没有单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是被主要行为——绑架行为所包含,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理论上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包容犯。既然故意杀人行为被绑架罪所包容,而不单独定罪,那么故意伤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显然也是可以被绑架罪所包容,而不单独定罪的。(3)绑架犯罪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39条明确规定“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即可谓绝对的法定刑主义,也是我国刑事立法中很罕见的立法例。可以这么说,在绑架犯罪中,只要在客观上出现了被绑架人死亡的后果,主观上行为人对该死亡有故意或者有过失(过失情形表明绑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对行为人的定性就直接以绑罪论处,量刑就判处死刑。立法的目的就是威慑这类犯罪。当然如果行为人有自首、立功,或者是不满18周岁的人或者怀孕妇女等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或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不能判处死刑的,因为分则的具体规定还要受到刑法总则原则的制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