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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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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6条的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按你描述的案情被告人不像是挪用资金罪,更像是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192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还要再根据具体案件来看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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