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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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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产假128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因此,江苏省产假共128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怀孕、生育女职工,生育128天难产/剖腹产143天(包括生育前15天)的多胞胎生育,每次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生育儿童的夫妇,女性根据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延长产假30天,男性享受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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