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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提倡已生育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一)自领取《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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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者、特别行政区居民、同胞、华侨、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生育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以当地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当地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征收二至六倍的;(二)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非婚生育子女,按照本条(一)项、(二)项规定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四)违法收养子女的,按照本条(一)项、(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统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计划生育临床技术服务的人员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保障受术者安全。禁止任何未取得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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