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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办理房产公证...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购买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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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带着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二、房屋购销统一原件。三、房屋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并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外业测绘调查表和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5、如果房屋买卖人已经结婚,需要房屋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验证。6、如果房屋买受人已经结婚,房屋买受人需要携带房屋买受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进行验证。7、房屋买卖双方不能亲自到场的,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第三方办理房产证,需要同时提供房屋买受人和夫妻的私章。8、如果房屋买家是单身人士。九、房屋购买者身份证复印件。十、房屋购买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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