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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办理房产公证...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购买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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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二、房屋购销统一原件。三、房屋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并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外业测绘调查表和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5、如果房屋买卖人已经结婚,需要房屋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验证。6、如果房屋买受人已经结婚,房屋买受人需要携带房屋买受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进行验证。7、房屋买卖双方不能亲自到场的,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第三方办理房产证,需要同时提供房屋买受人和夫妻的私章。8、如果房屋买家是单身人士。九、房屋购买者身份证复印件。十、房屋购买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办理产权证所需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规划、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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