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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根据规定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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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合同当事人在成就合同过程中,对合同的通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要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经合同当事人确认的就是有效的合同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最重要的就是注明合同生效的时间的条款。如果没有注明合同生效的时间的条款的话,那么即使合同是有效的,也很难生效。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内容包括: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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