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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
1、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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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授予背书人代理权的背书。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是票据上的权利转让和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 民法上与背书人的代理关系形成后,背书人可以代理行使票据上的一切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背书人只是代理人,没有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2、质押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设定票据权质权为目的在票据上作出的背书。其法律关系是一种担保关系,即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存在质押关系,而不是票据权利转让与被转让的关系。
委托收款背书是持票人以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其性质为非转让背书,不因背书而转让票据权利。而委托收款背书得效力范围包括代理权授与效力、不切断抗辩的效力、权利证明效力,委托收款背书范文格式一般包括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应记明委托收款的意思、背书人签章。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主要有,第一、代理权授与效力。第二、不切断抗辩的效力。由于委托收款背书不发生权利转移效力,票据权利人仍为背书人,因而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自己与背书人之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被背书人。第三、权利证明效力。委托收款背书所证明的权利是代理权,而非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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