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
《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法院根据案件需要,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不需要当事人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现在这个协助法院执行的法条的,一般是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法院执行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是我国执行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有关执行的实践来看,当前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有三类:(一)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二)法院之间的协助执行;(三)个人的协助执行。
人民法院应协助税务机关从拍卖、变卖款项中征收各种税费。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第二条,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申报缴纳税款;第三条,税收具有优先权;第四条,鉴于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纳税人因强制执行活动而被拍卖、变卖财产的收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优先从该收入中征收税款。再次,《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5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2,061人已浏览
4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