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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流程 以北京为例简述《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流程,仅供参考,各地区具体办理情况请以当地为准 办理机构: 1、医疗机构...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栏目中填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4、光盘1张(注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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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二)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四)广告经济设备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五)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应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患者的关系、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码、地址、工作单位、事故和纠纷发生的时间等,提交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最后申请人签字盖章2、申请人或村(居)委员会的介绍信。主要证明申请人的身份3、陈述意见书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书的原件或复印件;5、进行过尸体检查的人必须提供尸体检查报告书6、证人证言。如有人作证,可制作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 7、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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