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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来划分等级。一般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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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或者确定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舆情的收集和回应机制、灾情损失的统计公布机制,统一、准确、及时地公布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更新。新闻媒体应当准确、客观地报道突发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并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处置中确定了以人员的救助为先,避免了为减少财产损失而牺牲公民生命情况发生。(二)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通过平时采取的预防措施消除危机隐患,避免危机发生。通过树立全民危机预防意识,建立危机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可能发生的危机设置层层“屏障”、建立各种“防火墙”,提高整个社会抵抗危机的“免疫力”。在危机爆发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从容应对,避免危机扩大,防止危机升级和失控,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无数案例也已充分证明,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的转变是一次成功经验,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公共应急管理能力。(三)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在应急法制建设中,我们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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