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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该遗嘱是合法的,遗嘱人四十年后去世,所立遗嘱仍是有效的。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被继承人的...
只要该遗嘱是合法的,遗嘱人四十年后去世,所立遗嘱仍是有效的。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被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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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遗嘱是没有失效期的。遗嘱可以一直有效的。但是法律规定,如果继承权被侵害了,自知道被侵害时起三年内有起诉权。同时,继承开始后20年的,因为继承权被侵害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民典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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