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关于合同补签,应当以用工之时补签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关于合同补签,应当以用工之时补签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合同补签,应当以用工之时补签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更是对补订劳动合同作出了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谓补订合同,就是从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时起订立合同,补办手续。
劳动者和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在1个月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超过1个月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6人已浏览
1,474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