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不...
《》第269条规定:“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是从承揽合同中划分出来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269条规定:“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是从承揽合同中划分出来的,也属于一种完成工作的合同。与承揽合同不同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为不动产建设项目。也正由于此,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又具有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风险较大等特点。
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国家对其合同文本的使用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作为指导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参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目前适用的示范文本主要为建设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合同),该版本是在1991年颁布的版本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同时也参考了国际上最为通行的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内容,在合同内容与形式上都相当完善。中国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本都采纳了这一示范合同文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6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85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