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适用此项规定...
坚持感情未破裂,如有夫妻还有感情的证据要提供。 法院判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不想被判离婚可以坚持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提供一些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对起诉离婚的案件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并且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1、诉讼离婚中,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都十分急切想要离婚,然而实践中,第一次开庭几乎都不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唯一的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第一次开庭就能判离,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 2、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想要获得法院支持,就需要提供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
只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充足,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6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