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逮捕,而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刑诉法没有规定具体的侦查期限。 2、法律规定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不得中止对案...
不能从立案侦查开始计算,应该从案犯归案之日起计算(即拘留之日起计算),整个审批程序,一般情况下最长十四日内逮捕。 《刑诉法》规定: 第八十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能从立案侦查开始计算,应该从案犯归案之日起计算(即拘留之日起计算),整个审批程序,一般情况下最长十四日内逮捕。 《刑诉法》规定: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逮捕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有:立案侦察并不一定会逮捕,而逮捕肯定要被立案侦查,逮捕所具备的法律效应显然大于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提出,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5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