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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条【总包与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
如今,备案施工合同与实际情况不符,无需进行进一步处理,因为已不再强制要求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明文规定了施工合同的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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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合同无效,如果双方已实际履行,需要根据履行情况承担各自权利义务,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不一定。转包、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属无效。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风险提示: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规中关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合同签订之日起多久的问题有如下规定,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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