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国家强制性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1 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1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三)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食品在进入人们口中进行咀嚼之前是需要按照食品安全生产制度进行制作的,食品来源干净正规,制作工艺安全可靠,检测过程规范合理,这样才能保证食用人的身体健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的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得不到保障。
1、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1)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2)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3)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4)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1)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2)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三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5)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6人已浏览
2,284人已浏览
1,740人已浏览
2,8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