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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2...
契税和维修基金如何缴纳:1。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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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种房本面积140米以上容积率1.0以下成交价格是市价的1.2倍以上均为非普通住宅契税缴百分之三其他按百分之一点五算。公共维修基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该条还规定“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日命令住宅修理资金管理方法的规定,第七条商品住宅所有者,非住宅所有者按所有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业修理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第一期住宅专业修理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第八条出售公有住宅的,按照以下规定提交住宅特别修理资金:(一)所有者按所有房地产的建筑面积提交住宅特别修理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提交第一期住宅特别修理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成本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和怎么缴: 1、对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有些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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