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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前男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在男方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房屋分割权利。 三、婚前男方父母交首付,房屋登记...
这套房子一般会作为婚前的个人财产处理,你需要举证证明你父母出过钱,否则你的主张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另外即便你能证明,对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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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如果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是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3、离婚的时候,一般的处理情况是:房子仍然保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以金钱方式补偿 给另一方,以维持现状及有利于第三方为原则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请问你们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产权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吗?婚前付的全款还是首付?之前男方父母是否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他儿子一个人的呢?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存在婚后还贷的部分,至少婚后部分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你现在离婚的话是否想要房子的产权呢?如果不要房子的话,对于属于你支付的那部分和相应的增值是需要换算成现金补偿给你的,剩下的房贷部分也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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