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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绑架犯罪中的未遂情形。在扣押人质行为继续的过程中,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得到满足以前,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绑架目的未能实现,应成立绑...
从你所说情况初步分析已达到既遂标准,既遂标准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从你所说情况已达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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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绑架犯罪中的未遂情形。在扣押人质行为继续的过程中,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得到满足以前,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绑架目的未能实现,应成立绑架犯罪未遂。这和前述的绑架犯罪中止一样,均有利于提前停止绑架犯罪行为,降低绑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 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但支持比较多的标准是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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