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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一方全额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不能分割,因为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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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全款支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即使房地产证明书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补偿。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上述规定,房屋产权归产权证登记人所有,剩余抵押贷款也由其偿还,但对方应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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