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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中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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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被害人只能就直接的物质损失,请求被告人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伤残赔偿金不属于直接的物质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法院是不支持的。但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对方自愿作出的赔偿不受上述赔偿项目的限制。所以,被害人在调解中提出赔偿请求是正当的,是应有的权利。如果民事部分达不成调解,法院在判决中只支持直接的物质损失。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从其结构看属于死者正常生存年限积累的、将由其近亲属继承的未来劳动收入,即物质损失。 死亡赔偿金尽管属间接物质损失,目前相关法律未规定有间接物质损失不列入赔偿范畴的规定,也应视为符合法律规定。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的项目只要是: 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丧葬费、有住院的期间还应有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赔偿。单独提起民事赔偿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其中死亡赔偿金依据户口有重大区别。建议即使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司机、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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