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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中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是可以的。受害人死亡赔偿1丧葬费: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至20年(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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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的项目只要是: 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丧葬费、有住院的期间还应有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赔偿。单独提起民事赔偿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其中死亡赔偿金依据户口有重大区别。建议即使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司机、车主!
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被害人只能就直接的物质损失,请求被告人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伤残赔偿金不属于直接的物质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法院是不支持的。但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对方自愿作出的赔偿不受上述赔偿项目的限制。所以,被害人在调解中提出赔偿请求是正当的,是应有的权利。如果民事部分达不成调解,法院在判决中只支持直接的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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