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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退还工资后,劳动者想撤销投诉的,劳动者可以以书面提交撤回仲裁申请,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明确是申请人自愿撤回。根据《中华人...
第一,主体不同。撤回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可以由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被申请人提出。第二,对象不同,撤回仲裁申请书向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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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当事人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应当撤销该裁决的证据。 2、而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对劳动仲裁最终裁决不服的,劳动者无需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可以直接起诉维权;仲裁裁决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先撤销仲裁裁决,方可起诉;对最终裁决以外的裁决不服的,当事人无需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可以直接起诉。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五)项、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按仲裁裁决每件缴纳申请费400元。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人民法院审批工作已经完成,不予退还申请费。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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