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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
【法律意见】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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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两部分。享受生育假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女职工非婚生育虽然可以申请生育假,但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属于我国的基本国策,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时要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以遵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为前提条件。我国生育保险应享受的对象必须是婚内合法生育的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司法实践中以取得相关计生部门颁发的准生证为属于合法生育的证明条件,不能取得准生证即使能够办理小孩户口入户也不属于合法生育,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女职工非婚生育的,孕期的产检费用、分娩时的住院费用及医疗费用须由本人自理,无权申请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只要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员工就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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