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撤销起诉。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使用者有证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影响执行,即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有误;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律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有贿赂、徇私舞弊、违法裁决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