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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国办发[2001]17号)及...
人原则上应联合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要求自主进行招标采购的单一招标人,市(地)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其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的能力进行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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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建立和完善医药商品电子商务系统,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药品代理机构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集中招标采购事宜。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草案,提请招标人审定;(二)编制药品需求一览表,明确招标人已列八采购计划的药品采购数量并提请招标人确认;(三)招标人确认采购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四)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五)对投标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文件齐全;(六)组织开标、评标,向招标人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决定的中标候选品种;(七)发布中标通知书,组织招标人或者依据招标人的委托同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八)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书面评标报告,将中标价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向投标人公开集中招标采购评标、定标结果;(九)编制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采购手册;(十)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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