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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人工资,工地施工陷入僵局,如何解决?

2024-11-13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有责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未能按时支付,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将责令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 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主要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于离职时结算员工的全部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双方另有约定,公司应按照约定办理。 不同地区对员工离职工资结算也有相应规定。一些地方明确要求在离职当日结清工资,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而另一些地方则可以延后结清,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一些地方可以在离职手续办妥后结清或从其约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 因此,公司应在员工离职时结算工资,但具体规定还需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依法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若逾期不支付,则应按标准支付加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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