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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仅仅根据你的陈述作些判断。合同06年12月8号合同期满,但当时尚处于产假阶段,不能就此终止合同,但到07年3月上班的第一天,双方的合...
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合同到期了,应当自然终止,在此情形下根本无需提出辞职,不知你又为何提出辞职?二、关于失业金的表述不清楚,是合同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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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到期时间是2005年5月1日。事实劳动到2006年5月1日不应该算结束了, 2006年4月5日在单位待岗。4月30日起就没去了,单位也没出具解除通知。不算已解除了合同。你可以请求劳动仲裁,一直没给你安排工作,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要求每工作一年就有一个月经济补尝,可以要6年的。
1、你所说的情况,法律没有对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的规定。 2、对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的情况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首先单位没有给你续签劳动合同,和没有给你购买保险就是违法的,你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的要求,我过法律规定的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给予工作时间的工资的双倍赔偿,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予你从2010年以后至今的工资的双倍的赔偿,而且还要给你补缴保险。而且还要承担合同中其他的违约责任,这个你可以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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