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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不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
合同无效后的解决原则是: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禁止恶意抗辩原则和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 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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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订立和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要求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要求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原则是: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禁止恶意抗辩原则和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 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无效合同的认定原则有: 1、意思表示虚假无效原则; 2、恶意串通无效原则; 3、不违法即合法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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