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对不及时支付工资可能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的,可以部分裁决先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发生之日应当从用人单位明示拒绝支付工资之日起算;用人单位未明示拒绝支付工资的,应当从劳动者实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就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水平和调整部分的分配办法等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二)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的;(三)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保密资料的。
除下列款项外,用人单位不得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三)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中载明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费、、等;(四)法律、法规规定代扣的其他款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0人已浏览
548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5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