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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的名义盖章了,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有效的。...
可以,在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责任的同时,可以要求其承担其他责任。继续履行责任可以与违约金、损失赔偿、定金罚款等其他违约责任一起使用。因此,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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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董事会有下列职权: 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弥补亏损;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九)决定聘用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用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十)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有: 1、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其约定处理; 2、未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没有写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法定无效情形,该合同是有效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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