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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限购区购买二手房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购买商品房的条件,只能购买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在内的新一套住房。加强区域职业和住房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公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购房,购房者必须具有限购区户籍,或者在限购区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加强购房资格审查。非本地区户籍居民不得通过缴纳社会保险在限购区购买住房。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合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查,确保限购措施落实。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经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不受户籍和社保缴费时限限制,但购买的商品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房自房地产登记簿载入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1、购房本人持有购房小区户口或在该小区有稳定职业,且连续缴纳社保超过24个月。2、自2016年10月1日起,成都市区没有购买过商品住宅(二手住宅除外),可以再次购买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3、对于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除了可以在各区域内购房或成都其他限购区域内购房外,其他限购区域只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内的任何区域内购房。4、2016年10月1日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买住宅的人不能再次购买新住宅。5、对于重大招商项目和单位.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买房不受户口.缴纳社保的限制。6、军人根据部队提供的证明书,计划每个人购买不受这次购买限制的政策的限制。7、没有住宅购买限制地区户籍的居民不能通过补充社会保险获得购买资格。8、最后要注意的是,根据成都的购买限制政策,购买者必须在购买区内没有所有权住宅。
新定居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要求户籍迁入成都不满24个月的购房者,应在成都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可在成都购买新的商品房或二手房。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有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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