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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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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3、若是公司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首先是这样,在您休产假期间由于未能向企业提供劳动,所以不应享受工资待遇,而是完全由生育基金来支付您生育津贴,只有在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那么如果单位已经额外支付过您工资了,多支付的部分,单位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有些人认为生育津贴不能代替工资,工资应该照发。这显然是错误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虽然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支付,实际上还是由企业支出的,而企业在支付一个职工工资时,不可能支付两份报酬。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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