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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参保或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申领社保卡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是两个业务。若您在武汉市单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无法申请办理社保卡,请问您是否在省内其他地区已办理过社保卡您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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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或之后再到省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2、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3、转出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应打印《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给申办人。 4、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60个工作日后凭《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到转入地查询到帐情况。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方法如下: 1、携带身份证到之前所工作过的城市,找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窗口打印一份文件; 2、回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给两份表格;1)、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外)转申请表。 3、第一份填上基本信息就可以; 4、第二份需要盖在给你买社保的那个的公章; 5、印一份,加上前三份一共4份表,交给你当地的社全保险基金管理局,三个月后在网上可以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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