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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册以及转账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有很多种,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
1、挪用资金罪需要具备的证据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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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册以及转账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有很多种,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在挪用资金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务证明。账册记载资金的出入、流向,可以直接指明单位的多少资金,何时经过何人从账户中被转到何处何人手中(账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主体上,共同犯罪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以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 (二)客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三)主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下列的几种情形不属于共同犯罪:特别提示(1)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构成,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相互行为是统一的整体,而共同过失犯罪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行为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整体;因此,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2)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同时故意实施某种犯罪,但彼此没有联系,不构成共同犯罪。 (3)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那部分,不构成共同犯罪。
挪用资金罪的具体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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