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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后应做好职工健康管理工作,落实健康状况报告,加强出入人员登记管理,保持岗位通风通风,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做好岗位和生活岗...
物业没有不责任!5年防水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开发商责任,过期了一般自理!漏水一般是楼上责任,楼顶等公共部份楼上下分摊维修费用,物业可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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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生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遂宁高新区为例,遂宁高新区企业复工需要履行以下申报流程: (一)拟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向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二)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性质,分别组织企业所在网格责任片区小组、对应企业现场查验组以及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及审阅相关资料,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三)经核查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项目),由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复工复产批复。经核查未达到防控条件的企业(项目)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报备程序及材料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领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指挥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一)提前复工备案表(二)疫情防控县级指挥部收到备案材料以后,对材料齐备的,应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尽快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中央驻粤及省属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指挥部办理备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当每日将本辖区办理备案企业的情况汇总报送上一级疫情防控指挥部。
根据《》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而此次疫情就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施工企业如果因为疫情原因延误工期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但延误工期行为发生在疫情之前的,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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