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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条件 1、常州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常州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
不能够的,只可向原解决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限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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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结婚证丢了的补办:双方当事人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书和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独自一人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凭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申请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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