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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执行拿不出钱不会搬走家里的东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搬走家里的东西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
强制执行不会带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和其他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物品,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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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2、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3、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并不是把被执行人家里的东西全部都搬走,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生活所必需的东西。 而且法律规定,对于下列物品法院不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 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被强制执行拿不出钱不会搬走家里的东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搬走家里的东西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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