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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并不是把被执行人家里的东西都搬走,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生活所必需的东西。 并且法律规定,法院不能查封下列物品.扣押或冻结:...
强制执行不会带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和其他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物品,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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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时间按正常要一年多。 法院会立案、调查、判决、公告、催告搬迁、再催告搬迁,最后才强制执行搬迁。每个阶段都要六十个工作日左右。
被强制执行拿不出钱不会搬走家里的东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搬走家里的东西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强制搬迁执行程序: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二、强制搬迁条件1、房屋搬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搬迁当事人;2、被搬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搬迁人已对被搬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搬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5、有要求必须实施搬迁理由的。三、主要收件1、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3、被搬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搬迁房屋的证据保全书;5、搬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6、被搬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7、房屋搬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四、报批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搬迁条件的,由房屋搬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五、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的实施1、张贴强制帮搬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搬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搬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搬迁人强制搬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搬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7、房屋搬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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