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有耕地、林地等农地,改变占有土地的用途,大量破坏耕地、林地等农地,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立案追诉:(1)非法占有基本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08年6月25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原等。根据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构成本罪。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为了使得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有法可依,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我国实际的基础之上,制定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条的规定,任何民事主体都补必须遵守该法的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以通过提出司法诉讼的方式得到救济。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4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