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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渔期捕鱼的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近几年来,我国对破坏自然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对禁渔禁猎期间的捕捞捕猎行为也受到严惩。因此,在禁渔期间捕鱼完全有可能违反非法捕捞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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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非法捕捞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价值50公斤以上或者500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价值200公斤以上或者2000元以上;禁渔区使用禁渔工具或禁渔方法捕捞;禁渔期间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捕捞的;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禁渔期、禁渔区电捕鱼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长江禁渔期,重庆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为禁渔区。赵某某、赖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或者多次进行非法捕捞屡教不改的;或者使用了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水产资源重大损失的;或者抗拒渔政管理,行凶殴打渔政管理人员等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尤其在禁渔期、禁渔区采取密眼网等禁用的工具或者电鱼、毒鱼等禁用的方法进行捕捞,将会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所以无论捕捞数量大小,将触犯刑法受到严惩。 保护水产资源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法律规定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属强制性禁止规定,贪图长江鱼口味好搞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不仅仅是违法行为会受到道德谴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期违法捕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几条处罚?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八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但是,本法已对处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先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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