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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营住宅申请程序如下:(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2)乡(镇)国土所(非耕地)或县国土局(耕地)派遣人员实地调查(3)村民向乡(镇)国土...
1、首先要看你所述农村宅基地是否在苏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规划部门可以查询到)2、如果在市城区规划区内,一般应该是市级规划部门审批方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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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由当地的规划建设局审批。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村委会、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部门负责审批农村单独选址的自建房。建房户提出申请后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农村自建房申请程序如下: ( 1)村民向村委提出申请; ( 2)乡(镇)国土所(非耕地)或县国土局(耕地)派员实地调查察看; ( 3)村民到乡(镇)国土所领取《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填表后经本组村民户主签字盖章(含邻里),对四邻无影响的,村、组签具意见后呈交(镇)国土所; ( 4)乡(镇)国土所审查,测量绘制用地平面图,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5)县国土局,建房用地缴纳规费; ( 6)县人民政府批准; ( 7)委托乡(镇)国土所发放建设用地许可证,派员实地放线; ( 8)乡(镇)国土所对村民竣工后的建房用地进行验收。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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