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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规定,危险房屋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
如果该危房属于非法建筑,可以强拆。否则,不允许强制拆实施拆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危房应由鉴定单位综合分析。 综合判断依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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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规定,危险房屋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危险性依次增强),A级为安全房屋,B级为房屋个别结构件损坏,仍能满足正常使用;C级为局部危房,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会局部出现险情;D级为整幢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
D级危房不是必须拆除的。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房屋已被认定为d级危险房屋,房屋所有者必须根据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进行管理。如果不及时处理,就必须承担他人的损失赔偿责任。
如果该危房属于非法建筑,可以强拆。否则不允许强拆,实施强拆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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