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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的,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一次,车船费按有关规定报销。配偶当年未来队的,志愿兵本人第二年...
1、未婚军人(离异、丧偶军人)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 2、已婚军人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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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家属待遇有关规定》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 1、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2、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经批准随队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孩,不报销卧铺票!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有: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4、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当在休假期间探亲;假期短的,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探亲假天数。
根据规定,军人家庭每年只探亲一次,军官有机会休假探亲。如果时间规定,如果他们不能一次休息,他们可以再休息一次。义务兵,根据规定,没有探亲假。如果家庭中发生重大事件,亲属生病,家庭发生重大变化,可以适当休假,但累计假期不得超过15天。军官根据情况休假。如果规定休假,则从明年的假期中扣除超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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